关于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浏览1620次 发布时间:2020-08-25

    关于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2018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11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沙凤经济发展公司组织开展了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710日在广州市白云区组织召开了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监测单位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主体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人为:建设单位依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一级指标;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会后根据参会相关单位意见进行复核完善,最终形成《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晓晖

    联系电话:15018415095


    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水保监测总结报告.pdf

    沙凤村留用地商业项目验收报告.pdf

    验收鉴定书.pdf